标题 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所实际情况,2023年部分假日门诊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
4月5日(周三)放假休息,门诊停诊
劳动节:
5月1日(周一)放假休息,门诊停诊
端午节:
6月22日(周四)放假休息,门诊停诊
中秋节:
9月29日(周五)-9月30 日(周六)放假休息,门诊停诊
国庆节
10月1日(周日)—10月5日(周四)放假休息,门诊停诊
10月6日(周五)—10月7日(周六)门诊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