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编报2015年度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项目(课题)财务决算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1      点击量:7371

各项目(课题)有关单位及负责人: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经费管理,真实、全面、客观地掌握科技经费的支出和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15年度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项目(课题)财务决算报告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财务决算编报范围

  科技部、财政部已批准立项并拨付专项经费的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在研项目(课题),包括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和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等五类。

   项目(课题)专项经费下达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不满三个月的,不编报2015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2016年度决算报告中编制反映。项目(课题)已经完成验收或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到执行期,准备开展财务验收的项目(课题),不在2015年度决算编报的范围之内。

   二、年度财务决算编报要求

   1、项目组织单位、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协调人要高度重视财务决算编报工作。项目组织单位、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协调人应在决算报告编制过程中加强组织协调,精心指导部署,做好项目下设课题决算编报的部署工作,认真审核、汇总课题经费落实及支出情况。课题年度财务决算是课题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反映,是课题年度拨款和实施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编报财务据算报告的课题,将视情况暂缓拨付其后续专项经费。

   2、确保决算编报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客观性。课题承担单位是财务决算的编报主体,课题承担单位应积极组织本单位财务资产部门和课题组做好课题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对于拨付到课题合作单位的专项经费,应由课题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合作单位收支情况后,统一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课题决算报告应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课题承担单位应全面分析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认真编写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说明。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涉及相关经费管理办法中提出的重大调整事项应按程序及时报批,并在年度决算报告中予以详细说明。

   三、年度财务决算编报注意事项

   1、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课题)实行网上填报,课题承担单位登录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http://finance.most.gov.cn),并选择左侧列表中的相关国家科技计划决算填报系统,编制决算报表及说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和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项目(课题)实行单机版软件编报,项目(课题)单位可直接登陆科技经费与资源信息网的下载中心(网址:www.nstf.org.cn),下载并安装“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2015年度财务决算编报软件”,通过该软件编报决算财务决算报告,同时从编报软件中导出电子数据。涉密课题的课题承担单位应在科技经费与资源信息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www.nstf.org.cn)并安装国家科技计划课题2015年度财务决算编报软件。

   2、973计划实行项目、课题两级管理。项目承担单位登录决算填报系统审核课题决算报告,并在此基础上汇总编报项目经费决算汇总表、收入明细表、支出明细表,完成后正式提交科技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汇总收集项目所属课题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项目、课题顺序装订成册,并由项目及课题承担单位加盖公章。

   3、项目(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纸质材料(包括报表及编制说明)必须通过上述决算编报软件打印生成,保证与正式提交的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并将1份纸质材料(单机版报送的,同时提交决算报告的电子数据1份)报送至科技部相关管理中心。课题承担单位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为课题单位填写课题任务(合同)书所用的用户名和密码。

   4、报送时间:2016年4月20日前,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软件技术支持电子邮箱:program@most.cn。